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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倾倒?环境局提醒:一般工业固废未按要求存放,更低罚款10万元,严重的还要拘留!

时间:2021-04-12    点击次数:2168

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近日在巡查行动中查获一宗把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中非法倾倒的行为,违法企业被现场查处。

3月17日,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樟洋社区开展固废巡查行动,查至一厂房附近时,发现一男子正将一箱疑似工业固废搬至垃圾收集箱。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检查,发现该箱重约4公斤,内装有废包装材料、废抹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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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该男子是距倾倒处50米远的金属加工厂员工,执法人员跟随该男子去到加工厂内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加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螺丝加工生产,设有原材料、打头、成品等工序,未与任何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签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合同,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当执法人员询问企业负责人工业固废处理情况时,负责人表示其加工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都交由收废品的人收走,一般不擅自倾倒工业固废。经营者表示厂外的垃圾箱是公用生活垃圾箱,对刚才员工擅自倾倒工业垃圾并不知情。随后,执法人员对倾倒垃圾的男子进行了询问。该男子表示,以为工业垃圾可以和生活垃圾一起倾倒,所以擅自将两种垃圾混在一起推出厂外,倒向门口生活垃圾收集箱。执法人员现场查处了该企业的违法倾倒工业固废行为。

违法倾倒工业固废的行为在各镇街层出不穷,有不少是员工把工业固废连同生活垃圾一起倾倒,导致企业经营者被处罚。希望经营者引以为戒,教导员工工业固体废物一定要规范处理,一定不可私自倾倒。我市各生态环境分局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行为。从严执法,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